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

News:陳冠希慾照事件

陳冠希:退出演藝圈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221/8/tvmn.html

隨著陳冠希出面開記者會向大眾道歉之後,我想,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慾照事件應該是可以落幕了。雖然我個人對於陳冠希本人不是很欣賞,但是看到他在記者會上的說明與措辭,起碼還算是誠懇,這件事情對他本身來說,也是一個很大的傷害,嚴格說來,他也是個受害者,當然,更無辜的是那些曾經與他交往過的女藝人們。但是就如同陳冠希所說的,他本來就沒有打算將這些照片公開給任何人看,只不過是因為送修電腦後,被人複製了那些檔案,現在不僅鬧的身敗名裂,還落的要從此退出演藝圈的下場。

其實,他自拍這樣的行為對於社會大眾來說,有錯嗎?有任何妨礙嗎?違法嗎?我想答案都是否定的,我們頂多就只能批評他的私德不好罷了。姑且不論他是如何要求那些女藝人配合他拍照的,這些都是他們當事人的事情,我想,根本輪不到我們來指指點點吧。當然,如果有涉及利用藥物或是其他方式迫使女藝人配合拍照的話,自然就是有罪的。

我不知道大多數的人怎麼看待這件的事情,有人也許會說那是陳冠希他自作自受,當初如果不要搞怪玩自拍的話,根本就不會有這樣的下場;或許也有不少人只是看他不順眼,看他年少輕狂的態度不爽而已。我不曉得盜取檔案以及在網路上散佈檔案的那些人的心態是如何,要錢?亦或只是想要教訓陳冠希而已?到頭來,我覺得受害最深的還是那些女藝人以及她們的家人,哎,真是情何以堪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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